第八届安庆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受理工作已经结束。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21家企业的申报。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第八届安庆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方案要求,现将申报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安庆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申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签署本人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