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出口前国家在国内生产流通中实际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货物申报出口后返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因为国外会对我们过去销售的商品征收增值税和关税,所以我们出口的时候税负应该是零,这样即使外国人征收了税,我们也可以和外国人的商品公平竞争。 同样,对于出口,生产企业要办理免、退税手续,而外贸企业相对简单。一般出口环节免征销项税,退还进项税;也有只能退不能退的,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税,或者其产品免税;有不免不退的产品,就是禁止出口的产品。 取得出口退税报关单和进项发票并收汇后,即可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退税申报数据(出口清单、采购清单、汇总报关单、打印报关单、生成申报电子数据包)。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16〕22号),增设“应收出口退税”一级科目,核算增值税、消费税等。即应退回并实际收到的销售出口货物,而不是原科目“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应收款”。 |